日前,市民申小姐到江南大道一家餐馆就餐后打包时,餐馆收取了1元钱的打包费,其中塑料袋和快餐盒各5毛。申小姐发现,餐馆并没有对塑料袋进行明码标价,且提供的塑料袋还是超薄塑料袋。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,酒楼在不在“限塑令”范围之内目前尚未有确切说法。
申小姐昨天向时报报料称,日前她到天成川菜馆江南大道店去吃饭,服务人员向她收取了1元钱的打包费,并称6月1日之后都要对塑料袋收取费用,塑料袋为5毛,快餐盒为5毛。申小姐还向记者出示了6月15日在该菜馆消费的发票。“我想把水煮鱼打包,他们说要加收1元胶袋和餐盒的钱。而且在我的追要下才补给我胶袋的发票。”记者用个千分尺量了餐馆打包用的塑料袋,比0.025毫米的规定厚度要薄很多。
昨日,记者来到这家川菜馆询问打包的事,店员称要加收1元钱,并说:“我们如果免费提供(塑料袋)给你们是要被罚款的。”但该店员表示店内并没有环保胶袋。
工商部门有关人士称,“限塑令”中没有明确规定餐馆酒楼在“限塑”之列,因此餐馆酒楼该不该对塑料袋和一次性餐盒收费目前尚无定论。但该餐馆提供的是超薄塑料袋,违反了“限塑令”关于“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”的有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