株洲网讯4月23日下午2点多,家住天元区花园一村的李阿姨,遇到了一件糟心事。午睡后她准备出去办点事儿,不料经过小区过道时,被一包高空抛下的垃圾砸中,丢垃圾的是一个小伙子。她希望晚报能报道此事,提醒下高层住户别朝着楼下丢垃圾。
当天下午,记者来到了花园一村19栋楼下,见到了李阿姨。此时,李阿姨正与一20多岁的小伙子争执着。李阿姨说,被垃圾袋砸中后,她一层一层找上门,才知道是六楼的小伙子所为,着实让她气愤不已,“还好这袋子里没啥重物,不然砸伤我怎么办?”
该小伙姓罗,今年春节后租住在六楼。小罗说,垃圾袋里均为食品垃圾袋,并没有任何重物、尖锐物品,因为厨房窗口下便是垃圾箱,为了偷懒便直接丢下去,没想到砸到了行人。
“我知道我做得不对,可是李阿姨冲上来后言辞非常激烈,便吵了起来。”小罗说,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所幸李阿姨并没有受伤,以后不会乱丢垃圾。
最终,在记者的调解下,小罗当面向李阿姨道歉,双方达成和解。
近两天,记者了解到,在花园一村小区并不是只有李阿姨遭遇“高空袭击”。租住在花园一村的小陈,在3月初早上8点多去单位上班时,就被一高空丢下的杂酱粉盒子砸中,弄脏了他的头发和外套。小陈不得不返家洗澡换衣服,耽误了正常上班。被砸后,小陈找到了丢弃盒子的五楼住户,该住户再三道歉后为小陈支付了干洗衣服的费用。
湖南省天桥律师事务所罗建文律师表示,如果有住户丢弃高空垃圾致人受伤,那么该住户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赔偿伤者医药费、误工费等相关费用。